随着一声法槌落锤,一场在狱内的特殊庭审在审判长的宣布下开庭。
为进一步维护监管秩序,推进平安监狱、法治监狱、文明监狱建设,漳州监狱联合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在狱内法庭召开一起狱内又犯罪案件的公开审理暨全监警示教育大会。本场庭审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三个阶段,整个庭审活动严格按照司法程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充分展现了“阳光”和“透明”的司法程序。
2018年12月,本案被告人代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于2019年2月交付漳州监狱执行刑罚。两年后,代某从死缓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如按照现行的减刑规定,代某于今年年底就有机会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但,一天中午他因生活琐事与被害人张某发生冲突,导致张某受伤,后被其他罪犯和民警制止。经司法鉴定张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事发后,漳州监狱狱侦科对涉嫌故意伤害的代某进行立案侦查。在民警的教育引导下,代某意识到自己行为带来的恶劣影响,多次在公开场合主动检讨,并向张某道歉。
在庭审现场,被告人代某作最后陈述:“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违规违法行为对监管秩序造成的恶劣影响,此事不仅给张某带来了伤害,也给我自己带来了加刑的后果,我对不起他,同时也对不起我的家人。我认罪认罚,今后一定改掉自己不好的习性,好好改造!”
经合议庭评议,审判长当庭作出了判决:被告人代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与前罪尚未执行的刑罚“无期徒刑”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此次法院、检察院与监狱联合开展的公开审理活动,将惩治、教育、防范相结合,以鲜活案例教育罪犯,达到“警示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营造了遵规守纪、服从管理的浓厚改造氛围,有效预防狱内再犯罪。
为加大此次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做好罪犯普法教育工作,漳州监狱除了组织罪犯代表到现场旁听外,还通过狱内教育电视台组织全监罪犯回看庭审全过程。接下来,漳州监狱将持续以强化规范化考核为抓手,以提升罪犯规范化水平为导向,以夯实监管安全基础为目标,不断提升管理效能,全力确保监管安全稳定。
(郭少华)